从历史看,“读书写字”自古以来一直是中国的根本,关涉持续的历史中国之构成。但是,崇尚读书在古代中国只是一种整体观念,而非一种整体实践,读书是占人口少数的文化精英的行为。真正以全体国民为对象的、持续的阅读推广工作,始于新中国成立。虽然“全民阅读”“阅读推广”“领读者”“书香中国”等词语晚至20世纪末才陆续出现,但如概念史研究所说的那样,特定词语是积淀了政治和社会意涵而形成的基础性概念,全民阅读等概念之所以涌现,离不开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家对国民读书的倡导与推动。“以言行事”,当全民阅读写入行政法规,就意味着它将作为国家的“言说”,成为“参与和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工具”,就意味着阅读将以全新的形式作用于中华文明的擘画之中。
熔铸再造人类阅读观念。今之全民阅读是诞生于古之崇尚读书精神,但有着全新价值内涵和表达形式的一种现代观念,崇尚读书可以停留在情感、理想层面,而全民阅读则必须付诸行动,付诸行动就需要创造条件。《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宗旨,就是从社会各个层面抽取出必要的条件,进而为努力实现全民皆可阅读这个宏伟的理想搭建桥梁。之所以宏伟,是因为对当下任何民族国家而言,全民阅读都是一个尚未达到的目标,我们没有现成的路径可以仿照因循。因此,《条例》不仅是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上的创新,更是一种创新方法,开始于对社会各种阅读观念的熔铸与再造。
《条例》的制定过程,包含了我国对海内外全民阅读法规制度、活动项目等的全面调查,是基于世界观念与经验的一次系统总结、提炼和反思;包含了多轮公开和定向征求意见,是各方观点就不同问题反复汇聚、碰撞与对话的结果。 立法作为引人瞩目的国家行为,促使全民阅读迅速成为时代主题之一,进而从舆论、学术或专业中引发出无数话题,逐渐形成一面巨大的“棱镜”,让我们从过去和未来、民族与世界、文化与技术、自身与社会等不同面向重新思考阅读以及人人皆阅读的理想图景。而这些不同面向所折射的光芒经由《条例》再次聚焦,如同一道强烈的光柱,照向有关阅读的一切——之所以这样形容,是因为人类正在面临阅读大转型的时代,《条例》的颁布有助于我们汇聚目光去发现阅读观念的断裂之处,理解书籍的困境,探问阅读的内涵与外延,反思阅读传统与中华民族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条例》是属于中国的、当下的、个体的,更是世界的、未来的、群体的,是对人类阅读观的丰富和开拓。
推进阅读体系深度联结。法规可以适度超前,但不能建造空中楼阁。全民阅读是一种新概念,《条例》的制定则需要坚实的奠基石——也就是那些在大地上已经生长并有着蓬勃生命力的经验做法。全民阅读立法破冰的过程就是推动工作开展、创新的过程。其一,在法规层面,《条例》实践了“国家立法,地方先行”的模式,在国家推动和立法带动下,迄今我国共有23个省(区、市)和地级市通过并实施了全民阅读法规,这些法规有国家全民阅读立法的宗旨、框架和逻辑,也体现出鲜明的地方特征。其二,立法中最重要的思想,先以政策文件、项目活动等方式逐步实施,有关部门陆续推出《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创办全民阅读大会,批准设立全民阅读活动周……这些成果同样有《条例》的理念和逻辑,又在各自范畴独立创新、挖掘,且不受法规形式和篇幅的限制。这些成果能够提前检验立法思想和效果。其三,立法如同旗帜和号角,引发社会各界对全民阅读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牵动和联结起更多的热情、智慧、资金和专业技能,滋生出无数镶嵌于基层、性质和结构多元的阅读推广实验场域。虽然我国自古就有捐书助读的传统,但这些行为缺乏连续性,并非时代的集体意识,立法工作则激发起无数有志者的信心和恒心,让阅读推广工作从个体或局部的行动转化为一种长期的、群体的志业,进而促进了资源的配置、经验的积累,使阅读推广工作走向专业化,在图书馆、出版、新闻传播、教育、公益等各领域不断深化,实现了全民阅读知识体系的社会生成。在技术促动阅读边界急剧膨胀、消弭的当下,《条例》为我们重新勾勒出阅读的主体逻辑,鼓励我们在新媒体和人工智能的宇宙中为阅读探问方向、建造道路。
系统重塑阅读生态。《条例》清晰界定了从事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主体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又从整体视角描绘出政府、组织、个体之间立体交织的逻辑关系。这种文本结构是以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性质与目标为依据的,因此必须超越部门立法的局限,超越固有的观念或成见,从而促进维护健康、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关系,才能为全民阅读的目标达成逐渐涵养出优厚的生态体系。而良好的阅读生态,是文化生态的基地。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始终重视人民读书,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出版生产力的发展和文化的恢复繁荣,才真正解决了“书荒”问题。书籍日益丰富的40年,也是媒介技术突飞猛进的40年。这种急速变化发展的媒介环境影响了阅读生态系统的造就,当阅读观念无法及时延伸到快速生长的数智空间中时,那我们就会成为有着强壮算法技术筋骨而缺少血脉和智慧的媒介巨人。我们今天在阅读推广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都是阅读生态深层问题的表象。
当促进全民阅读成为我国国家发展战略之后,各类大型阅读推广工程、活动、项目,都让我们看到,面对这样一个兼及物质和精神的复杂问题,单靠一种形式、一方力量、一类阵地或一种专业是无法完成的,也无法依靠各种主体项目式地短期集结叠加就能维系。全民阅读的重心在于“全民”。作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中国,居民在文化、习俗、生活环境、经济条件上有着千差万别,各地各类居民在阅读素养和习惯上也有着千差万别,实现培育全民阅读习惯、提高全民阅读素养的目标,是一个艰巨而长久的任务。通过立法这种权威而稳固的形式,向社会宣告全民阅读的重大意义,确认各方力量的所在,明确职责并筹划一个持久的关系网络,划定法律边界,能更好为全民阅读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当下构建起战略性的支撑,进而展开全民阅读生态体系的系统性重塑。以法律为支撑的全民阅读生态体系,必然是以全局视角和阅读推广的效能来重新衡量各类主体在全民阅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条例》是促进性和开放性的,促使我们运用各种社会力量与科学技术为全民阅读服务。
(作者为青岛大学全民阅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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